面对他的挑衅,血雾也没犹豫,怒吼一声就向吴明世冲去。
“我先杀了你!”说着,血雾锋利的手掌划向吴明世的脖子,他赶紧退后,躲过了一记。血雾仍未罢休,起身向他发起二次进攻,吴明世也不是弱鸡,每次都是有惊无险的躲过。
“太快了,要是反应慢半拍,估计就死了……”
血雾又冲了过来,这次吴明世没有躲开,而是站在原地看着血雾。
就在利爪刺进吴明世胸膛的前一秒,女孩出现了,十分利落的把匕首刺入血雾的太阳穴处。女鬼身上的血雾迅速散去,尖叫着连连后退,然后疯狂的向女孩扑去。
“神弑!”面对女鬼的反扑,女孩丝毫不惧,而是闭上眼静静等待,女鬼离女孩只有一步之遥时,女孩突然睁开双眼,她的眼睛变成了紫红色,散发着淡淡的光芒。那一刻,女鬼停住不动了,颤抖着化为一摊血水。
这时,吴明世跑了过来。女孩的眼睛也恢复正常。女鬼虽然死了,可女孩总感觉哪里不对劲,她环视四周,皱着眉头。好像思考着什么。
“如果女鬼死了,那这幻境应该消失才对,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。”
“怎么了……”吴明世全程都在懵逼状态中,发生了什么他还没完全消化,现在他丝毫没察觉背后的杀意…………
“不对!”女孩反应过来了,女鬼根本没死!
“怎么……额啊…………”吴明世刚想开口,就感觉胸口一凉,一个手掌从背后刺穿了他的心脏。
“咯咯咯咯咯咯……你们真以为能杀死我吗?哈哈哈哈哈哈太可笑了……”女鬼从吴明世背后出现了!她抽出自己的手,吴明世立刻瘫倒下去,瞪大的双眼充满了疑惑
糟糕!
女鬼犹如一条潜伏在暗处的毒蛇,早就等着猎物上钩。就像蟒蛇捕捉猎物一样,女孩只感觉自己被死死的缠住。
她用尽全力挣扎,想要摆脱精神控制,但那只是徒劳。紧握匕首的手臂慢慢垂下,眼神也一点点变得空洞,很快她不再反抗,沦为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。
躺着水面上的吴明世并没有彻底死亡,他双目无神地看着血红天空,呼吸越来越困难。
“这就是死的感觉吗?呵……呵……爷爷,我快见到你了,呵呵呵,也不知道我父母怎么样了啊……”这时,吴明世感到胸口滚烫,一股热流涌出他体内,渗入他的每一个细胞,吴明世总感觉身体里有个东西想冲出来,但又被什么东西死死压住,很快,吴明世便没了意识。
女鬼缓缓来到她跟前,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,不过几秒的时间便失去了兴趣。它抬起右手——现在割破女孩的喉咙对它来说易如反掌,可它停下了。
一只蜂鸟正停在女鬼面前,它那小绿豆眼散发着夺目的金光,控制住女鬼的,正是这个小家伙儿。
原来女孩在被女鬼入侵精神的前几秒,把自己的一部分精神力转移到了这蜂鸟身上。吴明世进村前听到的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。
“神蚀!”此时,女孩的眼睛变成了凶狠而夺目的金色,而女鬼的视线刚好与她对上,那一瞬间女鬼感到自己的脑袋像裂开了一样,疼的要命。女孩看准时机,反握匕首,向女鬼的脑袋刺去。
匕首刺入了女鬼的脑袋,鲜血“咝”的一声溅到女孩苍白的脸上。虚幻世界开始分崩离析,像是漫山遍野的尘烟。
不一会儿,幻象彻底消失了。他们仍然在那片树林,只是村子消失了,仿佛从未有过一个叫桑槐村的地方。
女孩对着手腕上的手表说到“厉鬼已清除。”说完女孩看了看地上的吴明世,拉起他消失在了夜色之中。
刚才那招是很危险的术式,万一掌控不好自己的那一部分精神力就回不来了。这次她太轻敌了,她没想到区区C级鬼魂就有那种虚实结合的能力,还会耍花招。
之后……
吴明世艰难的睁开双眼,浓浓的消毒水味儿告诉他这是医院。他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,右手输着液。吴明世感觉不对,他不是去送外卖了吗?怎么躺在医院里,而且那个女鬼是什么。
他立刻想到自己身上有伤,于是立刻拉开病服,却发现自己的胸口完好无损。
“怎么回事?”吴明世心里现在有无数的问好,是梦吗?但那也太真实了,而且他当时确实感到了疼痛。他看了看病房里的表,已经凌晨两点多了。
这时一个换药的护士推门而入,看到坐起来的吴明世吓了一跳,惊讶的说“你怎么醒啦?”
“我……怎么啦?”吴明世也很懵啊,我睡饱了还不能醒了咋得。
护士也没多问,一边换点滴瓶一边回答“你在城郊出了车祸,不过你可是被卡车撞了,医生说你可能会变成植物人,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。”
“我昏迷了多久啊?”
“嗯……一天左右,还真是个奇迹,我先去把主治医生叫来。”说完护士就出去了。
吴明世思索着,难道那真的是梦?和他同一病房的一个老人递给他一张报纸,上面一则消息就是“昨夜城郊西环路一骑摩托的外卖小哥与迎面而来的货车相撞,经检查小哥并无生命危险,只是因疲劳工作而导致驾驶不稳…………”
看来真的是梦。说实话,吴明世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真实的梦。他想把报纸还给大爷,可他抬头时,病房里空无一人……
吴明世也没多想,应该是去厕所了吧……
来到帝都一个月了,今天吴明世领到了人生第一桶金,房子也已经租好了,以后吴明世要在这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。
帝都的夏天,高温达三十九度左右,烈阳让人受不了,作为新一代青年,本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吴明世仍然顶着烈日在帝都跑东跑西。
这天,他戴着口罩,穿着防晒衣,在烈日下努力送餐,只是没人注意,在他身后,有一道像扭曲太阳光一般的光芒,左右飘动,让后一下钻入吴明世体内。
连他自己都没察觉,身上没有任何异常。
到了送餐地点,直接抱起一摞餐盒,朝一旁的商务楼跑去。今天他抢到一个大单子,三十多份餐点,有一百块的额外送餐费,唯一的要求就是送餐准时,所以吴明世一秒不敢耽搁。
下班高峰期,电梯不好等,吴明世也见怪不怪,看时间块到了,果断冲进安全通道,一步仨台阶的往上爬,送餐这段时间,吴明世没少爬楼梯,而且他的身体素质不知为何变得非常好,三分钟后,十三楼。
吴明世走到一个经理办公室门口,小心翼翼的走进去,眼睛开始观察着这间办公室。不过另人意外的是,这里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富丽堂皇,除了空间比较大之外装修都很简单。一张办公桌,上面放着一台办公的电脑。墙壁周围挂着一些很有逼格的字画,旁边还有个真皮沙发,算是办公室里最值钱的东西了,光是第一眼印象我就觉得不可思议。
吴明世把餐盒一一放在桌上,对方是个十分帅气的经理,看上去很年轻,见吴明世如此卖力,拿出一百元的额外跑腿费给他。
吴明世露出职业微笑:“您的外卖已送到,麻烦给个好评哦。”说完这句话,吴明世才离开。
走到门口,他有忍不住看了经理一眼。这个经理皮肤十分苍白,不是病人脸上的那种,而是,白得让人害怕,吴明世也没多想,现在他该下班了,并没有多留。
晚上,他收拾好刚租的房子,就出来散步,如今夜间经济迅速发展,帝都的夜晚如同白昼。
“也许,我会一直生活在这里吧?”吴明世买了罐啤酒,站在桥上享受着清风。这是他第一次喝酒,味道不错。现在他是外卖小哥,以后可能会从事其他行业,会和相爱的女孩结婚,组成一个新的家庭……
“可是,我父母会在乎吗?”想到这,吴明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。如果换成别人像吴明世这样,他的父母也许会催他尽快找个女朋友吧?可他呢?没人会在乎吴明世,从来没有……
啤酒喝完了,吴明世准备徒步回家,晚上已经没公交车了,出租车又贵的要命。忽然,他看到一个十分熟悉的人,迎面走来的女孩,乌黑的长发,和惊艳复古的红唇……是她!
她穿着一件黑色紧身毛衣,黑色长裤,外配一件黑色风衣,若不是这里灯光明亮,她几乎和黑暗融为一体。女孩和吴明世擦肩而过,似乎没注意到他。
吴明世自然很惊讶,看着她的背影,没错,就是她!既然她存在,也就是说那根本不是梦,而是现实!对此,吴明世有许多疑惑,他立刻跑过去,一把拉住女孩的肩膀。
女孩回头看了一眼,甩开吴明世的手,问“这位先生,有事吗?”
“告诉我!前几天是这么回事!”
“什么”
“桑槐村啊!别告诉我你忘了!那个女鬼,还有幻镜,都是什么情况?”
吴明世情绪非常激动,这种事无论发生在谁身上,估计都不安稳。
女孩皱了下眉头,问
“你怎么还记得?”
“我……记得……额啊……”
吴明世刚想回答,女孩就一记手刀打在他脑后,吴明世很快就没了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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